百荟书店门口,双方因为孩子坐摇摇车发生争执,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候,其中一方A(孩子的爷爷)电话叫来3、4个年轻人,手持木棒暴打另一方B(另一孩子的爸爸),B当即被打到在地,过了几分钟警察来到现场,后来B被送往医院,地上留下一滩血迹。
后警察在花基中找到打人的木棒,随后警察跟着保安去到腾A,但空手而回。
柳暗花明 发表于 2010-10-3 22:24
打架?!
这么蠢的事都有人干,我以前也老打架,现在老了,不喜欢了。打架是很蠢的,尤其是爷爷叫的人,这么大年纪搞这个。我在西北长大,经常打群架,靠的不是人多是血性。
自己也有小孩,都在一个小区,何必呢。别人认得你小孩的,到时少胳膊少腿哭都来不及。
还是主动点,去医院看看伤者,到个歉吧,尤其是让2个小孩子相互原谅,小孩子记仇的,还有几十年光景,低头不见抬头见,小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总之暴力只比较适合解决国家之间的矛盾。
浮潜 发表于 2010-10-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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