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主题 | 回复:关于房产一年内买卖退税 |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天河区业户办理退税的个人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 个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相隔不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上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以购房发票上填发日期或契税完税证上的填发日期,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房时间。 2. 个人出售的住房坐落在天河区范围内,新购住房坐落在广州市范围内。 3. 个人出售住房在广州市天河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并由天河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按住房转让收入全额代征了个人所得税。 二、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个人购房办理退个人所得税的临时税务登记所需资料: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本表格可在各区地税服务厅领取或从广州地税网站下载。如选择“免填表”服务,办理时由受理窗打印本表格,纳税人审核后在表格上签章)一式2份并签章; 2.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在员村税务办理,所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地方税收(临时)税源注册表(珠江新城办税大厅办理) 2.退(抵)税款申请表一式四份,退税附表一式三份 3.申请退税报告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在广州市任一银行开户的活期存折帐号页复印件 7.《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购房退税必选); 8.新购住房《购房合同》复印件(个人购房退税必选) 9.《户口簿》复印件(个人购房退税必选); 10.《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个人购房退税必选)。 11.房屋产权人有两个或以上的,提供有关房屋产权份额的证明(例如房产证、公证书、户口簿或结婚证);(个人购房退税必选)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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