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wintergrass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估计买方是想做提存公证吧,即先把钱存在公证处的提存帐户里,等交易过户后再正式放款给你。这个方式对双方都好。
[本帖由wintergrass修改于2010-05-12 21:32:20]
引用作者 好人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wintergrass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估计买方是想做提存公证吧,即先把钱存在公证处的提存帐户里,等交易过户后再正式放款给你。这个方式对双方都好。
[本帖由wintergrass修改于2010-05-12 21:32:20]
引用作者 好人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假设你的观点正确,因为他明确表示现在不过户,那么他一日不过户,我们不是一日收不到钱?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10-5-13发表的原文
卖方如果不想毁约,没有什么法律风险的。
买方难道是想再度转卖,从而得到可能的差价?
办理公证,应该就是一个委托公证书,由现房主委托买方指定的人,作为现房主的代理人,在买方想办理过户手续时,代房主将房屋过户到买方指定人。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10-5-13发表的原文
卖方如果不想毁约,没有什么法律风险的。
买方难道是想再度转卖,从而得到可能的差价?
办理公证,应该就是一个委托公证书,由现房主委托买方指定的人,作为现房主的代理人,在买方想办理过户手续时,代房主将房屋过户到买方指定人。
引用作者 洒水车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如果是对方先支付全款,买方风险更大! [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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