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2 21:16
标题: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家里长辈出售番禺的一套房子,已经和人签了合同,还收了一万元的定金(房子不值钱,是混合结构,也不在番禺闹市区),合同是4月中签的。
本来对方准备办按揭,结果现在说银行贷不到款,想一次性给钱,但暂不过户,而且要求去办个公证。公证的内容他没有具体说,但我猜应该是“已支付全款,日后要配合买主办过户”之类。
(虽然买主说了些变化的理由,但自己觉得似乎与4月底国家出台了一些房屋政策有关,他是不是想找理由让我们毁约呢?)
想问的问题是:
1、如果按照买主的建议操作,我们会有什么风险?
2、一方面作为房主的长辈刚刚按法律程序做了更名(新旧名只是一个偏旁的差别),导致房产证户主与身份证名字有些少差别(但户口上有注明新旧名字),另一方面因长辈年纪大,结婚很早,已经无法找到结婚证(当时房产经纪要我们提供结婚证,但我们只提供了注明婚姻关系的户口)。以上两个因素会影响物业更名吗?如果按照买主建议来做,这两个因素会带来风险吗?

[本帖由好人修改于2010-05-12 21:48:01]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2 21:21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谢谢大家给出的建议和意见。 [M29] [M29]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2 21:23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买主明确表示:一次性给钱,但是暂时不过户。
作者: wintergrass    时间: 2010-5-12 21:30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估计买方是想做提存公证吧,即先把钱存在公证处的提存帐户里,等交易过户后再正式放款给你。这个方式对双方都好。如果你怕你父亲名字变更会影响过户,那你还是让你爸先在房产证上改名字后再交易好了,好象改名字用不了几个工作日。

[本帖由wintergrass修改于2010-05-12 21:35:39]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2 21:35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引用作者 wintergrass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估计买方是想做提存公证吧,即先把钱存在公证处的提存帐户里,等交易过户后再正式放款给你。这个方式对双方都好。

[本帖由wintergrass修改于2010-05-12 21:32:20]

买方的意思是一次性付款,但暂不过户。因此需要公证。
作者: wintergrass    时间: 2010-5-12 21:37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引用作者 好人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wintergrass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估计买方是想做提存公证吧,即先把钱存在公证处的提存帐户里,等交易过户后再正式放款给你。这个方式对双方都好。

[本帖由wintergrass修改于2010-05-12 21:32:20]

买方的意思是一次性付款,但暂不过户。因此需要公证。[/quote]

他一次性付款不可能是直接付给你们的,这个对买方来说风险太大,肯定会找个中间的监管帐户把所有房款都存在里面,等过户完了再正式付给你们,就好象淘宝上用支付宝买东西一样。如果买方在办完交易手续、将房产证的名字改为自己名字之前,就一次性直接给钱给你们,那就是傻瓜。
[本帖由wintergrass修改于2010-05-12 21:44:40]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2 21:43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假设你的观点正确,因为他明确表示现在不过户,那么他一日不过户,我们不是一日收不到钱?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2 21:44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我们并不想留手尾。
作者: luqing    时间: 2010-5-12 21:44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似乎现在房管局有类似的中介服务,打款到政府的认可的帐户,办过户,然后政府把钱给卖家。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2 21:45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当初的合同里好象是说“过完户,按揭银行才会把余款打给我们”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2 21:47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关键是买主说暂不过户,他的理由有点奇怪,跟番禺乡下的风俗有关。我不太能理解。
作者: wintergrass    时间: 2010-5-12 21:49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引用作者 好人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假设你的观点正确,因为他明确表示现在不过户,那么他一日不过户,我们不是一日收不到钱?


是啊,一般来说监管帐户没有双方的书面同意,或是达到约定的提取条件,钱是取不出来的。
作者: daben    时间: 2010-5-12 21:55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现在银行都能提供这种服务了,把钱放在银行里,完成手续,再付款
作者: wintergrass    时间: 2010-5-12 22:01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这样看来好象是买方的风险大点啊,房子在你手上,钱也有50%的可能性在你手上,没有你们的同意买方也拿不回钱,你们应该风险不大吧。就是到时你们不能再自由和其他人买卖就是了。
作者: 洒水车    时间: 2010-5-12 22:08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如果是对方先支付全款,买方风险更大! [M14]
作者: mumu7980    时间: 2010-5-12 22:10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我觉得买方的风险更大一些
作者: youax    时间: 2010-5-12 22:24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买方风险大过卖方
作者: 我是余可儿    时间: 2010-5-13 07:42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M29]
作者: I677    时间: 2010-5-13 08:26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进来学习
作者: yanh    时间: 2010-5-13 08:32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学习学习!
作者: L148    时间: 2010-5-13 08:49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卖方如果不想毁约,没有什么法律风险的。
买方难道是想再度转卖,从而得到可能的差价?
办理公证,应该就是一个委托公证书,由现房主委托买方指定的人,作为现房主的代理人,在买方想办理过户手续时,代房主将房屋过户到买方指定人。
作者: yaya110    时间: 2010-5-13 08:56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买方风险大过卖方
作者: yaya110    时间: 2010-5-13 08:56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10-5-13发表的原文
卖方如果不想毁约,没有什么法律风险的。
买方难道是想再度转卖,从而得到可能的差价?
办理公证,应该就是一个委托公证书,由现房主委托买方指定的人,作为现房主的代理人,在买方想办理过户手续时,代房主将房屋过户到买方指定人。

[M21] 很有可能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13 09:15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10-5-13发表的原文
卖方如果不想毁约,没有什么法律风险的。
买方难道是想再度转卖,从而得到可能的差价?
办理公证,应该就是一个委托公证书,由现房主委托买方指定的人,作为现房主的代理人,在买方想办理过户手续时,代房主将房屋过户到买方指定人。

我们并不准备毁约。待向买方具体了解其所说的公证内容再请教吧。谢谢! [M29]
作者: harumi    时间: 2010-5-13 10:53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买卖2手房问题就是多,要小心处理
作者: 小湘女    时间: 2010-5-13 10:55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烦。
作者: winpk    时间: 2010-5-13 12:02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没有什么风险
作者: fox_hjy    时间: 2010-5-13 12:29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看似卖方没什么风险啊,现金全部到手了就行 [M01]
作者: fox_hjy    时间: 2010-5-13 12:30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感觉买方没有先将款项打入中介方的意思,无论如何办公证对大家都好
作者: xiaoxxx    时间: 2010-5-13 13:49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我的情况也和你差不多,最后还是弄好了 [M04]
作者: 木子想    时间: 2010-5-13 14:49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对呀
感觉对买方不利
作者: winnpk    时间: 2010-5-13 15:33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卖方没有问题
作者: Tina-LW    时间: 2010-5-14 14:20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M11]
作者: 海贝贝    时间: 2010-5-14 14:27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学习了
作者: 风与云    时间: 2010-5-14 16:28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对买方不利
作者: 秋风铃声    时间: 2010-5-16 19:28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没买过不知道!
作者: racle宝宝    时间: 2010-5-20 09:51
标题: Re: 这样卖房子有风险吗?
引用作者 洒水车 于 2010-5-12发表的原文
如果是对方先支付全款,买方风险更大! [M14]

是啊,钱都在你手上了,你怕什么哦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29 21:16
一:有权向房管部门登记领导领取房屋契证手续及向国士部门办理领取土地使用证手续。
二对上述房产进行管理`修缮`订立租赁或有关征地拆迁的协议,收取租金,办理修缮`拆建`报建手续。
三:申报纳税和缴纳上述房产的税款和支付一切正当费用。
四:受委托人有权办理提前还贷赎契手续,注销抵押登记。
五:受委托人有权出售上述房产。
六:受委托人有权到房屋据物业管理处办理有关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
七:受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收款时间为办完公证书当天。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29 21:16
以上是对方想做的公证大致内容
作者: 好人    时间: 2010-5-29 21:17
我想补充两点
1、委托人收到全额房款次日为公证生效日。
2、自公证生效之日起,因受委托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受托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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