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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煤气初装费及物业维修基金 [打印本页]

作者: 悍马    时间: 2004-9-21 15:53
标题: 关于煤气初装费及物业维修基金
[M09]
我咨询过物价局,1999年物价局发布文件9楼以上建筑物的煤气初装费为3500元,而我们都交了4600元,HS应退回1100元给我们,但投诉时效为二年,我已经过了时效,请问有没是两年内交4600元的朋友,我们可以一起投诉.
另外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的问题,如果是1998年10月1日后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物业维修基金应由发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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