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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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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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789M
时间:
2004-9-6 19:39
标题:
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1、??什么是会所?
。"会所"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是近两年从香港传过来的,专为小区业主建设的娱乐、健身设施的俗称。会所不是房产开发的必备设施,只不过是一些中高档次楼盘用以吸引购房者的设施。会所就是以所在物业业主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康体娱乐服务设施。会所具备的软硬件条件:康体设施应该包括泳池(最好是室内)、网球或羽毛球场、高尔夫练习馆、保龄球馆、健身房等娱乐健身场所;中西餐厅、酒吧、咖啡厅等餐饮与待客的社交场所;还应具有网吧、阅览室等其他服务设施。
会所的功能和建设档次可分为基础型和超级型,基础设施提供业主最基本的健康生活需求,可让人免费使用;超级会所则适当对其中部分设施的使用收取一定的费用。如果会所一味追求高档而不顾及业主的能力与需求,势必会形同虚设;如降低物业管理费,将影响房产的整体品质。会所的设置,还要考虑工程分期施工的因素。
会所原则上只对社区业主服务,不对外开放,保证了业主活动的私密性和安全性。作为休闲健身的场所,会所也给业主提供了良好的社交场所。
2、??会所的产权归谁?
首先,判断房产的权属最根本的证据是产权证等权属证明。而目前,会所的产权一般是办到了发展商的名下。
其次,尤其是独立于楼外的会所,一般是不参与面积分摊的。
第三,房价与成本分摊本身是两码事。房价虽取决于成本,但价格本身是随行就市的,房价中是否分摊了会所成本不易界定。而且,发展商也存在经营会所收回会所建设成本的可能性。
第四,在大多数合同中,关于会所的权属问题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约定。
总之,从具有法律效应的权属文件看,发展商对会所享有完全产权,发展商享有会所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处置、使用、受益四项基本内涵。因此,发展商有权决定会所等配套建筑设施的转让、变更、处置、使用等等。
3、??会所产权人的权利限制
发展商是会所的产权人,即他也是小区内的一个小业主。他当然对会所部分有所有权,其中包括处置的权利。但是,他还必须遵守合同中的义务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即,发展商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了会所的项目等,他就永远无权单方面进行变更。否则就是违约。再比如,会所的用途是否可以改变,哪些可以改变,政府是有规定的。会所的业主(发展商)自然不能随意改动。而改动就是违反规定,其他产权人则可以向政府举报其违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注意。会所的产权人必须按其建筑面积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其费率也必须在产权人(代表)大会上仔细讨论。因为其耗费的资源非同一般居住面积。
4、??骏景花园发展商的不当行为
在本案中,骏景花园的发展商----合生,在没有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把会所全部租赁出去并改造成豪华酒家,并在小区封闭的围墙上打开一个门,树起招揽小区外食客的广告牌,给小区业主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合生的上述行为不仅改变了会所为业主提供娱乐、健身的功能,而且违背了自己在售楼时对业主所作出的承诺。对于合生的错误行为,广大业主有权采取各种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会所纠纷的深层思考
象骏景花园这样的会所纠纷,在广州乃至全国都不在少数,购房中,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只关注自己所居住房屋本身的状况,对会所重视不够,这造成近来围绕会所产生的纠纷特别多,诸如会所面积减少、迟延投入使用、开发商卖给别人开饭店、对外营业影响小区清静等。对于这些纠纷,往往因合同中未作约定而使业主难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为此,如果小区设有会所,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中的"会所条款"时,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会所面积及其产权归属,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归开发商,开发商能否将会所出售?其次,约定会所的服务功能、收费标准、服务范围、是否对外经营等。再次,对会所整体及各部分的交付条件和时间要有具体约定。最后,对开发商违反有关"会所条款"的违约责任也必须约定清楚,这样业主才可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然,会所纠纷的主要原因出在发展商身上,一些发展商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在房子基本售完后,置业主的利益、企业的诚信于脑后,做出种种令人不齿的行为,最终必将是搬起砖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
XMAGG
时间:
2004-9-6 20:13
标题:
Re: 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让更多的人明白我们在干什么。
作者:
狼
时间:
2004-9-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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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大家应研究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权益!
作者:
kenwa
时间:
2004-9-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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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欺诈行为!
我要退房!
我要索赔!
现在还在卖"2个大型时尚会所"的广告,无耻!
作为一个新业主,你会买他的房吗?
可以预知,9月7日的SINA访谈将会成为HS咸鱼翻身的机会,大家拭目以待。
作者:
水牛
时间:
2004-9-7 08:26
标题:
Re: 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写得很清楚明白,我们一定要坚持。
作者:
luckysoon
时间:
2004-9-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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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可以预知,9月7日的
SINA访谈将会成为HS咸鱼翻身的机会
,大家拭目以待。[/quote]
HS还有脸谈什么物管高招?
我真为他们脸红 [M20]
作者:
tsing
时间:
2004-9-7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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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有谁讨论一下集体请律师维权的可行性?
作者:
WUXI
时间:
2005-5-7 00:17
标题:
Re: 骏景花园会所纠纷的法律分析(转自新浪论坛)
惭愧,我的文章居然能得到楼主的转载。 [M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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