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所有投资者均可有条件参与创业板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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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
时间:
2009-6-9 23:02
标题:
所有投资者均可有条件参与创业板投资
证监会发布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
创业板将向所有投资者“有条件”地敞开怀抱。
作者:
yezlyx
时间:
2009-6-9 23:13
标题:
Re: 所有投资者均可有条件参与创业板投资
呵呵 不骗散户的钱怎么融资
作者:
sam
时间:
2009-6-9 23:16
标题:
Re: 所有投资者均可有条件参与创业板投资
也有道理 [M01]
作者:
sam
时间:
2009-6-9 23:16
标题:
Re: 所有投资者均可有条件参与创业板投资
要有韭菜才能割 [M14]
作者:
投资GG
时间:
2009-6-10 00:05
标题:
Re: 所有投资者均可有条件参与创业板投资
A股根本就是为了企业融资
作者:
小鱼鱼
时间:
2009-6-10 10:32
标题:
Re: 所有投资者均可有条件参与创业板投资
难道为股民啊
作者:
cooler
时间:
2009-6-10 20:41
标题:
Re: 所有投资者均可有条件参与创业板投资
想不参与都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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