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io_o 于 2009-6-1发表的原文
我们都是香港户籍,丈夫于前几年过世留下在番禺的一房产。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现在我儿子放弃继承,我已在大陆番禺办理继承公证,由我继承房产。但是还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香港有事需回家处理,所以想请问:我现在想把房子直接卖掉,直接把房产过户给买房人。这个是否可行。我是否可以全权委托律师帮我办理过户手续而无须我出面?手续时怎样的?需要多少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引用作者 IVY.GUO_2003 于 2009-6-3发表的原文
一定要报警,这些疯狗太多了,主人也太没公德,到处屎尿,又没人牵,到处乱跑.
引用作者 IVY.GUO_2003 于 2009-6-3发表的原文
一定要报警,这些疯狗太多了,主人也太没公德,到处屎尿,又没人牵,到处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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