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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省内交通违章异地可交罚款 [打印本页]

作者: 江夏    时间: 2009-5-29 09:40
标题: 省内交通违章异地可交罚款
前日,省交管局根据近日公安部规定的《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出台十项便民措施。其中规定,力争年内试点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代交罚款中介公司为此暗暗叫苦,声称生意会缩水五成以上。广州市交警部门表示,正在组织研究制定和落实实施细则。

  目前如果广州车主在省内异地交通违章,交罚款要么通过当地的亲戚朋友带上自己的相关证件去交警部门办理,要么就只能自己专程跑一趟。麻烦的交罚款的方式因此也催生了不少代交罚款的中介公司,当中鱼龙混杂。针对省内跨市违章可异地缴罚款这一便民措施的出台,一些代交罚款的中介反应不一。
作者: 海思    时间: 2009-5-29 18:35
标题: Re: 省内交通违章异地可交罚款
这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估计邮局就不高兴了。 [M04]
作者: peter    时间: 2009-5-29 18:44
标题: Re: 省内交通违章异地可交罚款
早就应该这样了 [M10]
作者: 羽影醉月    时间: 2009-5-30 22:53
标题: Re: 省内交通违章异地可交罚款
引用作者 海思 于 2009-5-29发表的原文
这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估计邮局就不高兴了。 [M04]


邮局都不知道靠这项挣了多少车主的大米了!
作者: 细水    时间: 2009-5-30 23:12
标题: Re: 省内交通违章异地可交罚款
目前还不行 ,前段时间还代朋友交呢
作者: 可心    时间: 2009-5-31 22:50
标题: Re: 省内交通违章异地可交罚款
好休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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