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9月4日活动需了解一些资料——以助更好维权!(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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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叶之儒
时间:
2004-9-4 04:04
标题:
9月4日活动需了解一些资料——以助更好维权!(26)
广州50万业主有房无证 无法办证有9大原因
●市房管局表示今年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拟将房地产登记发证事权下放到区局
●市房管局将以楼盘明细表跟踪商品房销售 让开发商先办预售合同登记后收房款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去年广州共发放了40万本房地产登记证,而今年将计划发放50万本房产证,并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让那些尚未拿到房产证的市民尽快有证在手,而且还准备将房地产登记发证事权下放到区局,以加快发 证速度。
50万业主有房无证
据了解,近年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政务公开的力度,积极整合业务流程,完善房地产交易登记一体化,房地产登记发证数量显著增加,发证速度明显加快。2003年的发证近40万,是2000年的1.57倍。去年有40万业主拿到了房产证。
但是,去年底,广州市建委向市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时表示,目前广州还有50万户购房业主未能拿到房地产权证。
无法办证有9大原因
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9种情况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首先是税费未交清,无法办理房地产登记发证。相当一部分开发商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另外,有些开发商重售房、轻确权。由于办理确权发证需缴交税费,或补交增容地价,有些开发企业不愿办理。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其他原因是:开发公司手续不齐全或因历史遗留问题;个别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确权;个别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市国土房管局监证),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如为了迫使小业主补交房款,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如派出所、居委会、幼儿园、学校、邮政局、配电房等),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楼盘被法院查封;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商品房实测面积比原购房合同面积大,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购房差额,而购房者不愿补缴,导致开发公司不办理产权登记,或办证后不发放给小业主。
楼盘明细表跟踪销售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简文豪对记者说,今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会主动与广州市建委及其它有关部门开展广泛的沟通,并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尽快让市民拿到房产证。
针对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的"一房多售"、"重复按揭"、"双重抵押"等导致房产证无法办理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研究出台了相关措施:开发以楼盘明细表为跟踪线索的商品房销售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公司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证时,要提交经查对核实的预售楼盘的明细表,房屋和编号一一对应。楼盘明细表提交审核后,不允许再行改动。预售合同登记、登记发证等工作均以该楼盘明细表为操作模版。
此外,市国土房管局还推行预售合同"联机打印",实行先办预售合同登记后收取房款。为防止开发公司在签订预售合同收取首期楼款后不办理预售登记反而将该房屋再次出售,通过"联机打印"信息系统,在打印预售合同的同时通过信息系统进行预售登记,然后开发公司方能收取楼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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