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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打印本页]

作者: 其实我明白    时间: 2009-3-1 18:49
标题: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听你们个个都说物管不好

为什么不组织业委会赶他们出去?

这个合理合法的事情都做不到

迁移变电站就更加没希望了

支持的顶
作者: tsing    时间: 2009-3-1 21:35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不要做"印刷文盲"的事 [M04]
作者: tsing    时间: 2009-3-1 21:36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尽信书不如无书的道理总该懂吧
作者: 其实我明白    时间: 2009-3-1 21:40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如果广州一个业委会都没有

那我相信“尽信书不如无书”

骏景不是精英之城吗 组织业委会应该一马当先
作者: tsing    时间: 2009-3-1 21:44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3-1发表的原文
如果广州一个业委会都没有

那我相信“尽信书不如无书”

骏景不是精英之城吗 组织业委会应该一马当先


广州楼盘有业委会的约占20%

你了解一下就会知道

绝大多数的大楼盘都是一马当先

当然结果也是先死

大开发商与基层政府的合作实在是太完美了

无懈可击
作者: gzhyn    时间: 2009-3-1 21:45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3-1发表的原文
如果广州一个业委会都没有

那我相信“尽信书不如无书”

骏景不是精英之城吗 组织业委会应该一马当先

“其实我明白”赏你的。 [M35] [M35] [M35]
作者: powerquicc    时间: 2009-3-1 21:45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5毛, 全家S绝...
作者: 其实我明白    时间: 2009-3-1 21:46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骏景有试过吗

来处抗议变电站的劲头来
作者: tsing    时间: 2009-3-1 21:52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3-1发表的原文
骏景有试过吗

来处抗议变电站的劲头来


看来你一点都不了解骏景

不像政府工作人员

倒象是公安系统的 [M04]

有没试过

你可以去查一下房管局和天园街的备案吧
作者: FKSB    时间: 2009-3-2 00:18
标题: Re: 广东物管条例实施。。。赖住不走的罚款兼取消资质。为啥骏景人不努力
貌似客观;其实你也知道是忽悠;骏景已经N次发起成立业委会了,都被发展商勾结区ZF联手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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