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非教育部专业人士 于 2009-2-2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非教育部专业人士 于 2009-2-2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山之巅 于 2009-2-27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非教育部专业人士 于 2009-2-27发表的原文
供电局和有关监管部门目前已经制订了严格的监管措施,对小区内公建配套设施,要求kfs一定要在规划阶段转让给使用单位,并在售楼合同中附加小区的规划图纸,防止此类事件重复发生。
对于从前的供电局和有关监管部门从前没有制订严格的监管措施,导致此类事件重复发生,实在是和现在供电局和有关监管部门没有任何关系,请大家分清责任.
引用作者 山之巅 于 2009-2-27发表的原文
谢谢楼上竭斯底里地为我宣传,十分感谢!
引用作者 非教育部专业人士 于 2009-2-28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山之巅 于 2009-2-28发表的原文
感谢专业人士推心置腹、洋洋洒洒的一席话,我喜欢与这样冷静的业主进行交流。多年来,类似骏景这样一度受阻的小区公建配套的设施,主要是变电站、消防站、垃圾压缩站等,其受到周边居民反对的原因,无一不是kfs利用法律和法制尚未健全的机会,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不顾后果地蒙骗购房者造成的。很多类似例子已经见诸报章,在此不必赘述。
针对上述情况,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除了不断在有关报刊上呼吁群众擦亮眼睛、登录政府网站查询小区规划以外,监管部门已经加大了监管力度,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法令法规。随着这些制度的出台,今后kfs蒙骗购房者的情况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作为一个电网建设者、一个普通的市民,目睹这一进步,我深彻地体会到党和人们政府时刻为老百姓着想的迫切心情。
为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变电站建设“三早、三先、三尽量”原则,广州供电局积极向广东电网公司争取资金,在小区尚未建设和成熟以前,就将变电站用地围蔽起来,围墙和大门喷上变电站的名称,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我们还想方设法加快变电站的立项和建设速度,避免今后重复出现骏景变电站类似的情况。近一两年来,大批住宅小区配套变电站已经通过这种办法实施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对于骏景变电站等在监管措施未完善以前规划的站址,是否会放弃建设呢?我想国土和规划部门的解释最权威,毕竟中国的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合理利用和开发土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变电站的存在不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任何实际上的影响,基本属于心理层面的,国内多例此类诉讼结果表明,不会支持居民因心理层面的原因提出的诉求。因此,只要变电站的立项通过了规划、国土、环保部门的审批,建设手续合法,则为了周边更大范围群众的利益,规划变电站址仍然会启用的。
引用作者 其实我明白 于 2009-2-28发表的原文
一则新闻
某男带女儿去做6次亲子鉴定 结果都是99.9%
还是不相信女儿是他的 还打算继续做下去 做到100%为止
其实他不应该去做亲子鉴定 应该去见心理医生
这个故事 你们也可以借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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