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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打印本页]

作者: proudpig    时间: 2009-1-5 17:00
标题: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韩非子在两千多年前发出的呼吁“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不要仗着强悍而欺凌弱小,不要以多数人的意志强暴少数人的权利。

我们的祖先,在两千多年前就想通的道理,而现在的所谓人民ZF,却背弃了这样的祖训。

电霸的逻辑是,电力设施是为多数人服务的,所以可以为了这多数人的利益来侵害少数人的利益。可他们恰恰回避了一个现实:没有任何人愿意变电站造在自己的家园附近。电霸的行为,其实是侵犯了所有人的利益,把每一个人都置于变电站、垃圾站、高压线、化工厂等等设施的威胁之下。

以众人的利益为名,侵害少数人的利益,恰如51%的选民投票,把另外49%的选民变为奴隶。看似合情合法,其实却是最残忍的暴行。
作者: proudpig    时间: 2009-1-5 17:12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电霸的逻辑是,不让造变电站大家就没有电用了,看似有理,其实是偷换概念。

居民不让变电站造在附近,不是为了不让大家用电,而是不愿无端承受损失。

比如,一千个人需要烧柴火,有两种解决方案:
方案1:派10个人去砍柴,另外990个人用钱或者其它物资换取这10个人砍的柴。

方案2:990个人以暴力强迫10个人为奴,为那多数人砍柴,不支付任何代价。


电霸就是用方案2来解决问题的,让少数人承担应该由所有人来承担的责任。问题是这少数人并没有犯任何错误,不该受到惩罚,自然不愿意承担这种损失,于是只得使用暴力,并美其名曰:牺牲。

现代社会一般采用方案1,在国外也有变电站之类的问题,居民也往往抵触。而文明国家通常会对这类设施周围居民进行拆迁,而且拆迁价格往往达到房屋市价的3倍,以补偿附近居民的损失。拆迁费应由政府从税收中支出,这就等于是全体用电居民为使用能源而支付代价,在这个方案里,不论是多数居民还是变电站附近的少数居民,均可得到满意结果,是双赢局面。
作者: bittman    时间: 2009-1-5 17:26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顶起来。
作者: 烟雨濛濛    时间: 2009-1-5 17:27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在中国,一直是多数人的暴政!

不,应该是打着多数人的旗号为少数人服务。
作者: annie    时间: 2009-1-5 17:42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打着任何旗号都无法掩盖背后真正的交易

我们需要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无论以什么理由,都不能侵犯。
作者: 烟雨濛濛    时间: 2009-1-5 17:49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古人云:“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只是,我们都不希望看到这样的场面,但是,为什么连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都不能提供!
难道真的要等到匹夫一怒的情况发生吗!
作者: mdjh    时间: 2009-1-5 19:56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作者: gushijin    时间: 2009-1-5 21:02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为什么连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都不能提供! [M09] [M09]
作者: 小梦    时间: 2009-1-5 23:13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作者: L148    时间: 2009-1-5 23:28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那只是理想状态,生活中让人悲观。
作者: 小梦    时间: 2009-1-5 23:30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作者: nanhai020    时间: 2009-1-5 23:46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秦始皇够狠了吧,但他没有好下场
作者: 琪琪妈    时间: 2009-1-6 11:17
标题: Re: 强不凌弱,众不暴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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