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size=24]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size] [打印本页]

作者: fzqszz    时间: 2009-1-4 13:05
标题: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一、对南方都市报报道的几点看法:
(一)南方都市报列举了规划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专家以及所谓律师的意见,就是没有骏景业主的意见,可见,那里并没有骏景业主说话的份。
(二)该报称“变电站规划在前,楼盘销售在后”,却没有说明楼盘规划是什么时间?须知规划和销售是两个概念,不能混淆!
(三)即使变电站站规划在前,规划部门也不应该在变电站旁边再规划居民区,因此,哪个规划在前哪个规划在后,导致的后果是一样的,规划部门岂能以此推卸责任?
(四)该报援引电力专家的意见称:我国自1998年参加WHO电磁场研究计划,WHO在2006年得出了相关研究结论。可见,规划部门在1998年规划时。是不可能知道上述结论的,他们所能依据的,只能是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以及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等相关规定,因此,不管今天的研究结果怎样,规划部门当时规划时是存在严重过错的。

二、现在事情已经陷入僵局,且对业主不利!
虽然业主在不断的抗议,但变电站的施工却没办法停止,而业主的呼声却没办法顺畅的传递上去,而且即使高层关注,也是业主的维权变成某些人嘴里的无理取闹,业主本身没有相关部门那样向上反映愿望的渠道,信息难免被某些人貪汚,更关键的是,他们会抬出专家来,高层领导本身并不一定懂这些专业问题,就难免被蒙蔽。可见,单纯的抗议并不一定能产生好的效果,反而有可能导致偏激行为的发生,失掉理性、合法维权的本意。

三、找准相关利益方,积极运用法律武器,合法维权。
(一)搜集相关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证明此变电站规划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以及可能会对业主造成什么样的损害(当然主要的举证责任应该是规划部门),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追究规划部门的违法责任。
(二)针对开发商隐瞒变电站规划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三)从法律上分析南方电网在报建变电站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依法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三)如警察拘留业主的行为不合法的,依法可提其行政诉讼。

此外,建议业主委员会牵头,业主进行集体诉讼。也许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但我们要坚持到底,希望让更多的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当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最好请外地的著名维权律师代理维权。

[本帖由fzqszz修改于2009-01-04 18: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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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nbu    时间: 2009-1-4 13:10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完全同意!
作者: dh1312    时间: 2009-1-4 13:14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同意,愿意捐款。
作者: 新手    时间: 2009-1-4 13:27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没错,目前他们的策略就是
1封锁工地,2全天监控
这样就可以动工兴建,业主进入就涉嫌违法犯罪

目前的对策:
1 向更高层领导反映;向外煤反映情况;其他渠道(亚奥理事会)反映;一切可能获得帮助的其他渠道反映情况获取支持

2 从法律上搜集证据,走法律道路。可以由变电站附近的业主出面集体聘请律师,抓紧走法律程序(所有业主只要愿意都可加入)


[本帖由新手修改于2009-01-04 13:28:40]
作者: IVY.GUO_2003    时间: 2009-1-4 14:01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100分同意
作者: 狡兔    时间: 2009-1-4 15:06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赞同!
作者: 畅游人    时间: 2009-1-4 15:32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同意
作者: 无知    时间: 2009-1-4 15:33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同意!!!
作者: 汉堡包    时间: 2009-1-4 15:36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支持!
作者: 涨停    时间: 2009-1-4 15:39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知识分子啊
作者: erdo    时间: 2009-1-4 15:39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被拘留的业主可有安排律师进行咨询?是否存在冤假错案?可别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蒙受不白之冤!
作者: 西门飞雪    时间: 2009-1-4 15:40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越快越好!再迟就被动了!
作者: 懒 人    时间: 2009-1-4 15:45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同意,但是,业委会现在敢成立嘛?
http://epaper.nddaily.com/G/html/2008-12/24/content_666840.htm

《业主代表深夜被砍断脚筋》……心痛
作者: anan2003    时间: 2009-1-4 15:48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因为南都的报道,上午很多同事问候骏景的情况。很多同事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他们认为:

1.指向规划局和HS,告规划局违法规划,如果手头有合生贿赂规划局的证据,那就连合生一起告了;(规划局和HS就是这样在另一楼盘被告倒的,现在各地告规划局的案例很多)

2.不一定要请很有名的律师,越是普通没有名气的律师越敢接这样的案子,帮他们告赢规划局和HS的只是一名普通律师。

我觉得他们的建议都挺实在的,可以试试!
作者: 糖小果    时间: 2009-1-4 15:54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业主应该联合起来请几个律师,告发展商和规划局,大家合计一下吧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09-1-4 16:02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支持用法律手段维权!!!


跟JC公安闹没用的.
作者: 琪琪    时间: 2009-1-4 16:19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支持,大家要理性一点,多向已经取得成功的楼盘打听一下成功的经验。
作者: yjh2206    时间: 2009-1-4 16:21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非常支持! [M21]
作者: tangcr    时间: 2009-1-4 16:27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M29] [M29]
说的很有道理
作者: 新手    时间: 2009-1-4 16:29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因为开发商隐瞒了变电站的选址,几十户居民联合起来状告规划局和开发商,最后竟然还因此使得原本规划好的变电站不得不迁移,对于政府、对于法律,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回忆起自己三年前接的一个案子,不禁发出这样的感叹。

朱永平介绍,3年前,白云区某楼盘的业主代表,带着小区内80户居民的委托文件找到了他,以小区开发商隐瞒道路规划以及变电站规划为由,欲将规划部门和开发商双双告上法庭。经过调查,这个变电站是先前规划好的选址,但开发商并未将选址公示。朱永平从同行处获知,这样的案例不仅一宗,甚至在某一阶段,可称为普遍问题了。
http://news.sanxia.net.cn/html/20080830/160344.html

[本帖由新手修改于2009-01-04 16:29:42]
作者: fzqszz    时间: 2009-1-4 18:58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不知现在的业主委员会是哪些人负责?此次维权是否成立了维权委员会,如果没有,要尽快成立,并取得业主们的授权,否则又被他们恶意中伤,说只是一小部分人闹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只要我们业主齐心,就一定可以将康景物业赶出去!!!
作者: tuple    时间: 2009-1-4 19:19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给一个比较合适的建议:
我以前也是挺赞成赶走开发商指派的物业管理公司,后来碰到一些朋友说起类似的情况,我就改变了看法:

不建议赶走康景物业,如果是换成了别的物业公司,很可能会更糟糕,因为可能有些事情,楼盘开发商会与物业管理公司扯皮,导致物业的管理,维修更加糟糕!

业主委员会,坚决赞成成立,这是有理有据的!
作者: jojo79    时间: 2009-1-4 19:20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支持!!
作者: 谷穗黄了    时间: 2009-1-4 19:31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引用作者 anan2003 于 2009-1-4发表的原文
因为南都的报道,上午很多同事问候骏景的情况。很多同事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他们认为:

1.指向规划局和HS,告规划局违法规划,如果手头有合生贿赂规划局的证据,那就连合生一起告了;(规划局和HS就是这样在另一楼盘被告倒的,现在各地告规划局的案例很多)

2.不一定要请很有名的律师,越是普通没有名气的律师越敢接这样的案子,帮他们告赢规划局和HS的只是一名普通律师。

我觉得他们的建议都挺实在的,可以试试!

可以试一试啊!
作者: 小梦    时间: 2009-1-4 19:31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支持!
作者: sweetsorrow    时间: 2009-1-4 19:35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路是人走出来的,板子一定要打到具体的无耻之徒!
作者: fenglang02    时间: 2009-1-5 17:56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
作者: 看过来    时间: 2009-1-5 18:09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本人建议:1 骏景的业主一定要团结起来,不要只是受害的那几栋楼的业主。五山变电站的成功迁移,就是因为当时业主的空前团结。
2 多种渠道同步进行,最重要的是要上京!
作者: 看风景    时间: 2009-1-5 18:13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支持!!能不能找那个有维权经验的律师代理?
作者: 仁者乐水    时间: 2009-1-5 23:25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支持, 散步,上告两不误!
作者: 小梦    时间: 2009-1-5 23:25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作者: 茉莉香片    时间: 2009-1-6 01:12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人间正道!顶!
作者: tonycat    时间: 2009-1-6 09:48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广州是一个省级市,骏景的问题市里面肯定已经知道

但没有任何处理的手段和信息

所以,如果要有人来真正解决的话必须将信息传到北京.

一般的老百姓只能去北京上访

有通道的也不愿意理这些事

所谓官官相护

北京上访才是唯一出路!!!!!!!!
作者: 雷厉蜗行    时间: 2009-1-6 09:56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同意采取一切必要有效之措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作者: anan2003    时间: 2009-1-6 09:57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合生买下紫云山庄,更名为湖山国际后,合生让规划局更改规划,把高尔夫球场等运动场所变为商品房用地,业主成功告倒规划局和合生,一审判决规划违法,这对骏景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M29] [M29]
作者: 地球太危险    时间: 2009-1-6 10:07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要通过法律途径的,请一些环保方面的专家或者一些外资有名气的做环保方面的专家来实地检测一下,同时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告电网,规划局,环保局,HS
作者: anan2003    时间: 2009-1-6 10:10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关键在于98年的规划,为何在05年2月才在规划网站上公示,跟卖楼配合得完美无缺!这一点能否找到法律依据?
作者: dh1312    时间: 2009-1-6 10:14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个人认为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有影响力的措施,否则等变电站建起来了,我们就是有天大的理恐怕也难将它搬走了。
作者: 说完就走    时间: 2009-1-6 10:14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疑问:一定要成立业委会才能走法律行径吗?不要走到一条看起来没有尽头的死胡同去。
业主应可以个人身份打官司,只是这个个人不是一个,应该是一大群!有那么几十几百户人联合起来,风险和费用应该都是可以承受的吧。

[M11]
作者: 琪琪妈    时间: 2009-1-6 10:58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同意
作者: 糖小果    时间: 2009-1-6 11:09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没时间成立业主委员会了,既然政府不出面给个说法,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找个说法,如果法律也不能给个说法,我们就要“给他们一个说法”了
作者: ssshirley    时间: 2009-1-6 11:27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强烈支持。另外曼哈顿的房产证逾期也可以一起告
作者: 匆匆过客    时间: 2009-1-6 11:28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好主意 [M21]
作者: 谷穗黄了    时间: 2009-1-6 11:29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好主义,支持
作者: 小梦    时间: 2009-1-6 11:36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支持!
作者: 哞哞羊    时间: 2009-1-6 11:37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支持! [M29]
作者: 云中漫步1    时间: 2009-1-6 12:22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M29] [M29] [M29]
作者: JUDY2008    时间: 2009-1-6 12:36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行动起来了吗?有人在做这个事吗? [M11]
作者: wq    时间: 2009-1-6 12:50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一定要高倒他们
作者: fzqszz    时间: 2009-1-6 13:15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我是一个新业主,二手业主,相关买房的资料不齐全,能不能联系一些一手业主以便提供完整的购房合同。
另现在对律师代理群体性事件有严格的规定,本省的律师可能不敢出面,即使出面,力度也有限。我本身也是搞法律的,大家可以提供一些购房资料给我,我去联系一下北京的律师,即使律师都不出面,我们可以自己出庭诉讼。
作者: 2008年    时间: 2009-1-6 13:44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支持,顶上
作者: 狡兔    时间: 2009-1-6 13:56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引用作者 fzqszz 于 2009-1-6发表的原文
我是一个新业主,二手业主,相关买房的资料不齐全,能不能联系一些一手业主以便提供完整的购房合同。
另现在对律师代理群体性事件有严格的规定,本省的律师可能不敢出面,即使出面,力度也有限。我本身也是搞法律的,大家可以提供一些购房资料给我,我去联系一下北京的律师,即使律师都不出面,我们可以自己出庭诉讼。


感谢热心的邻居! [M29]
顶!
作者: 雨轩-BB    时间: 2009-1-6 14:10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M21] [M29] 支持!
作者: tsing    时间: 2009-1-6 14:12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说不定业主还没行动

市规划局的某些领导和合生就已经倒下了 [M04]
作者: qingqing    时间: 2009-1-6 14:19
标题: Re: [color=red]运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维权![/color]
引用作者 erdo 于 2009-1-4发表的原文
被拘留的业主可有安排律师进行咨询?是否存在冤假错案?可别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蒙受不白之冤!



这个是该考虑考虑!
作者: 冰火岛    时间: 2009-1-6 14:47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支持,越快越好 [M29]
作者: anan2003    时间: 2009-1-6 14:57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引用作者 tsing 于 2009-1-6发表的原文
说不定业主还没行动

市规划局的某些领导和合生就已经倒下了 [M04]


说得对,湖山国际的判决还没有下,新塘规划局的局长就因贪污下马了。

据说现在国家派了两名官员在广东国土资源局,去年重庆事件就是给他们搞倒的,听了让我很振奋呀!国土资源、规划这些都是贪污腐败的重灾区啊!

只有判规划局他们规划行政违法,才能改电站地理位置!坚持! [M29] [M29]
作者: fzqszz    时间: 2009-1-6 15:11
标题: Re: [size=24][color=red]行动起来,告倒规划、合生![/color][/size]
请问有谁知道骏景小区的规划时间,最好能找倒当时原始的规划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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