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为什么会删?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为什么会删?
引用作者 武汉风神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那个贴貌似民主,其实不过是块遮羞布
引用作者 牧野流星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本ID不投票,
原因:
1,投票没什么意义,因为事情已经发生,犹如先涨价后开听证会一样,(虽然很多听证会也是徒有虚名)现在就是要给被取消带花的ID重新带上花,那些花已没什么意义,反而显的楼主(不管楼主代表总版还是个人)办事瞻前顾后,处理事情缺乏前瞻性.
2.如果之前取消疯狂灌水收获的VIP 批准只是稍欠考虑的话,在总版已经发问慎重更改申请VIP的细则之后再来求大家意见,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以上代表个人意见,就事论事 [M41]
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近期VIP门事件不断升温,为了解此事在论坛普罗大众中的看法,特设本贴在猪头ID中进行投票。
一、特别声明
1、本次投票纯属本ID个人行为,与总版团队无关,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不产生任何直接影响论坛关于VIP ID认证规定的后果。
既纯属个人行为, 与总版团队无关, 那用非总版ID发帖, 立场才能显为更中立客观.
用总版ID发帖,让人很难切割此发帖和总版团队的立场联想.
投票后不产生任何直接影响VIP 认证规定的后果, 那又是一次无视民意的假投票行为.
2、本ID体弱多病、老眼昏花,为便于本ID统计票数,任何非投票内容的回帖(诸如插科打诨、非业主认证ID的发言),均可能遭受到删贴的待遇。各位如有意一抒胸怀,请移步其它帖子。
这是将已逐渐平复如水再次掀起波澜, 容易再掀争端. 动辄删帖也容易引起对立再起.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其实以K.L.一贯的立场,直接承认专政岂不是更好,干吗要遮遮掩掩呢?[M02]
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难道是猪头战马甲 [M11] . 马甲凑猪头 [M41]
引用作者 黑手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没想到这界总版会引来这么多非议 [M16]
引用作者 黑衣人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近期VIP门事件不断升温,为了解此事在论坛普罗大众中的看法,特设本贴在猪头ID中进行投票。
一、特别声明
1、本次投票纯属本ID个人行为,与总版团队无关,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不产生任何直接影响论坛关于VIP ID认证规定的后果。
既纯属个人行为, 与总版团队无关, 那用非总版ID发帖, 立场才能显为更中立客观.
用总版ID发帖,让人很难切割此发帖和总版团队的立场联想.
投票后不产生任何直接影响VIP 认证规定的后果, 那又是一次无视民意的假投票行为.
2、本ID体弱多病、老眼昏花,为便于本ID统计票数,任何非投票内容的回帖(诸如插科打诨、非业主认证ID的发言),均可能遭受到删贴的待遇。各位如有意一抒胸怀,请移步其它帖子。
这是将已逐渐平复如水再次掀起波澜, 容易再掀争端. 动辄删帖也容易引起对立再起.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难道是猪头战马甲 [M11] . 马甲凑猪头 [M41]
引用作者 黑手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没想到这界总版会引来这么多非议 [M16]
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黑手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没想到这界总版会引来这么多非议 [M16]
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黑衣人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近期VIP门事件不断升温,为了解此事在论坛普罗大众中的看法,特设本贴在猪头ID中进行投票。
一、特别声明
1、本次投票纯属本ID个人行为,与总版团队无关,无论投票结果如何,均不产生任何直接影响论坛关于VIP ID认证规定的后果。
既纯属个人行为, 与总版团队无关, 那用非总版ID发帖, 立场才能显为更中立客观.
用总版ID发帖,让人很难切割此发帖和总版团队的立场联想.
投票后不产生任何直接影响VIP 认证规定的后果, 那又是一次无视民意的假投票行为.
2、本ID体弱多病、老眼昏花,为便于本ID统计票数,任何非投票内容的回帖(诸如插科打诨、非业主认证ID的发言),均可能遭受到删贴的待遇。各位如有意一抒胸怀,请移步其它帖子。
这是将已逐渐平复如水再次掀起波澜, 容易再掀争端. 动辄删帖也容易引起对立再起.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黑手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没想到这界总版会引来这么多非议 [M16]
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黑手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没想到这界总版会引来这么多非议 [M16]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黑手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没想到这界总版会引来这么多非议 [M16]
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既然kl开了投票贴,起码表明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沟通的余地的,那么小马起码要支持这种沟通的方式,而不要连这个渠道都堵s了,对吧 [M29]
所以,做做广告是正确滴,而且马上发动可以发动的猪头ID去投票也是正道啊! [M19]
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既然kl开了投票贴,起码表明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沟通的余地的,那么小马起码要支持这种沟通的方式,而不要连这个渠道都堵s了,对吧 [M29]
所以,做做广告是正确滴,而且马上发动可以发动的猪头ID去投票也是正道啊! [M19]
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既然kl开了投票贴,起码表明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沟通的余地的,那么小马起码要支持这种沟通的方式,而不要连这个渠道都堵s了,对吧 [M29]
所以,做做广告是正确滴,而且马上发动可以发动的猪头ID去投票也是正道啊! [M19]
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德语系的不错了 [M04]
引用作者 二胖子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德语系的不错了 [M04]
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既然kl开了投票贴,起码表明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沟通的余地的,那么小马起码要支持这种沟通的方式,而不要连这个渠道都堵s了,对吧 [M29]
所以,做做广告是正确滴,而且马上发动可以发动的猪头ID去投票也是正道啊! [M19]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既然kl开了投票贴,起码表明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有沟通的余地的,那么小马起码要支持这种沟通的方式,而不要连这个渠道都堵s了,对吧 [M29]
所以,做做广告是正确滴,而且马上发动可以发动的猪头ID去投票也是正道啊! [M19]
引用作者 L.T.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我刚刚是真的投票了啊, 删帖要谨慎呀.不要不小心手抖了就好.
俺已经投了 2 次票, 2 次投票都被删. [M06] [M07] [M06]
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T.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第 3 次投票 [M13] [M13] [M13]
投票:反对现任总版通过的、关于取消36个VIP ID的“溯及力条款”
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T.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第 3 次投票 [M13] [M13] [M13]
投票:反对现任总版通过的、关于取消36个VIP ID的“溯及力条款”
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T.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我刚刚是真的投票了啊, 删帖要谨慎呀.不要不小心手抖了就好.
俺已经投了 2 次票, 2 次投票都被删. [M06] [M07] [M06]
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删贴的问题肯定是个误会,总版们绝对不会干这种无聊事情的,这个我绝对相信 [M29]
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M45] 请各位采用Print Screen或保存HTML网页等方法保存,以防删贴。
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M45] 请各位采用Print Screen或保存HTML网页等方法保存,以防删贴。
引用作者 胡言乱语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删贴的问题肯定是个误会,总版们绝对不会干这种无聊事情的,这个我绝对相信 [M29]
引用作者 胡言乱语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删贴的问题肯定是个误会,总版们绝对不会干这种无聊事情的,这个我绝对相信 [M29]
引用作者 胡言乱语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M45] 请各位采用Print Screen或保存HTML网页等方法保存,以防删贴。
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胡言乱语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删贴的问题肯定是个误会,总版们绝对不会干这种无聊事情的,这个我绝对相信 [M29]
引用作者 胡言乱语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M45] 请各位采用Print Screen或保存HTML网页等方法保存,以防删贴。
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胡言乱语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删贴的问题肯定是个误会,总版们绝对不会干这种无聊事情的,这个我绝对相信 [M29]
引用作者 Black Jack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估计业务不熟悉 [M04]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投票的反方胜利条件也有点太苛刻了。[M01]
投票数估计是50以内的,要求反超20票,总版随便动员几票就OK了。
引用作者 toniful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其实以K.L.一贯的立场,直接承认专政岂不是更好,干吗要遮遮掩掩呢?[M02]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M06] 被删除两贴,来这里灌水。
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胡言乱语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删贴的问题肯定是个误会,总版们绝对不会干这种无聊事情的,这个我绝对相信 [M29]
引用作者 LEO 狮子座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EO 狮子座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为何偶的投票帖没了呢?没有任何引用啊 [M10] [M10] [M10]
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EO 狮子座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EO 狮子座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为何偶的投票帖没了呢?没有任何引用啊 [M10] [M10] [M10]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M06] 被删除两贴,来这里灌水。
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M06] 被删除两贴,来这里灌水。
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M06] 被删除两贴,来这里灌水。
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EO 狮子座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EO 狮子座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为何偶的投票帖没了呢?没有任何引用啊 [M10] [M10] [M10]
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米兔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EO 狮子座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EO 狮子座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为何偶的投票帖没了呢?没有任何引用啊 [M10] [M10] [M10]
引用作者 跳动的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偶有一个小小建议:VIP是当事者,是否也能授予投票权呢?
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受虐狂? [M13]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受虐狂? [M13]
引用作者 黑衣人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跳动的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偶有一个小小建议:VIP是当事者,是否也能授予投票权呢?
一刀切的事情,本来就是有赞有弹的东西。
若总版团队觉得做这事有道理对论坛有好处就just do it。
要众口调好,那是本来不可能的事情。
总版份类本来就是决断难断之事,若凡事皆行XX之仁,那结果就是无为。
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不懂IT, 俺就会保存网页。 [M34]
引用作者 挨踢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不懂IT, 俺就会保存网页。 [M34]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挨踢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俺不懂IT, 俺就会保存网页。 [M34]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
一刀切的事情,本来就是有赞有弹的东西。
若总版团队觉得做这事有道理对论坛有好处就just do it。
要众口调好,那是本来不可能的事情。
总版份类本来就是决断难断之事,若凡事皆行XX之仁,那结果就是无为。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
一刀切的事情,本来就是有赞有弹的东西。
若总版团队觉得做这事有道理对论坛有好处就just do it。
要众口调好,那是本来不可能的事情。
总版份类本来就是决断难断之事,若凡事皆行XX之仁,那结果就是无为。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这个决定本来就是全体总版投票决定的,只是是狮子发的公告而已。
当然偶们的狮子,来了把暴风骤雨,其实事情不就还是那事情。大家各自风格不同,才显个性,才觉得精彩。支持狮子。 [M01]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技巧欠缺是有的。
但这样做,说得好听点,反对意见当然会少。
但还是不太好,不太符合大家的常识。
常识是很重要的。
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技巧欠缺是有的。
但这样做,说得好听点,反对意见当然会少。
但还是不太好,不太符合大家的常识。
常识是很重要的。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
一刀切的事情,本来就是有赞有弹的东西。
若总版团队觉得做这事有道理对论坛有好处就just do it。
要众口调好,那是本来不可能的事情。
总版份类本来就是决断难断之事,若凡事皆行XX之仁,那结果就是无为。
引用作者 黄飞鸿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然后小Gary等等VIP中的VIP就跳出来,大哭:怎么把我给忘了?!
反正才几十个ID,说不定还有正身重复的,总版再做做工作,鼓励搞几个精华帖,就搞定了。
不过这个不符合新总版的风格。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技巧欠缺是有的。
但这样做,说得好听点,反对意见当然会少。
但还是不太好,不太符合大家的常识。
常识是很重要的。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
一刀切的事情,本来就是有赞有弹的东西。
若总版团队觉得做这事有道理对论坛有好处就just do it。
要众口调好,那是本来不可能的事情。
总版份类本来就是决断难断之事,若凡事皆行XX之仁,那结果就是无为。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这个决定本来就是全体总版投票决定的,只是是狮子发的公告而已。
当然偶们的狮子,来了把暴风骤雨,其实事情不就还是那事情。大家各自风格不同,才显个性,才觉得精彩。支持狮子。 [M01]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邪明少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技巧欠缺是有的。
但这样做,说得好听点,反对意见当然会少。
但还是不太好,不太符合大家的常识。
常识是很重要的。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对修改没多大意见,对追溯没法接受。
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
一刀切的事情,本来就是有赞有弹的东西。
若总版团队觉得做这事有道理对论坛有好处就just do it。
要众口调好,那是本来不可能的事情。
总版份类本来就是决断难断之事,若凡事皆行XX之仁,那结果就是无为。
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马甲交易所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08-10-6发表的原文
这个决定本来就是全体总版投票决定的,只是是狮子发的公告而已。
当然偶们的狮子,来了把暴风骤雨,其实事情不就还是那事情。大家各自风格不同,才显个性,才觉得精彩。支持狮子。 [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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