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xjys 于 2008-7-21发表的原文
现在的物业收了钱,也不见得管理好到哪里去。
引用作者 winnie 于 2008-7-21发表的原文
我去年买的一个铺,签的是是今年四月底交楼,发展商一直到五月底才通知我去收.结果连门和玻璃都没装.我就没收.结果到6月份我一个朋友看到我买的铺有人在里面经营.就问我是不是租出去了.我跑去看时人家告诉我是管理处租给他们的.
我找管理处理论,人家说.谁让你不收,你什么时候收的话,我就什么时候让人搬.然后我问他们什么时候他们装门和玻璃.管理处说:"不知道.以后统一装"
晕倒.迫于这种情况我就收了楼.谈到滞纳金的事,(因为合同有标明迟交一天按0.5%来赔偿的).管理处说你去告吧.你就直接走法律程序.反正我们不会赔偿的.不仅如此,还要求我再给他们十天时间,他们才能安排将在我铺面经营的人移走.
晕S.但是无奈.
所以说LZ的结果还是很不错的.
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7-21发表的原文
其实为什么不找法律途径解决呢?就是因为大家觉得用法律的武器太麻烦了,所以才助长了这些。
我们当初就是和HS打了官司,胜诉,HS赔钱,虽然我们打官司的钱和HS赔偿的还要多,但是至少让HS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引用作者 杜2神仙 于 2008-7-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7-21发表的原文
其实为什么不找法律途径解决呢?就是因为大家觉得用法律的武器太麻烦了,所以才助长了这些。
我们当初就是和HS打了官司,胜诉,HS赔钱,虽然我们打官司的钱和HS赔偿的还要多,但是至少让HS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引用作者 杜2神仙 于 2008-7-21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楚楚 于 2008-7-21发表的原文
其实为什么不找法律途径解决呢?就是因为大家觉得用法律的武器太麻烦了,所以才助长了这些。
我们当初就是和HS打了官司,胜诉,HS赔钱,虽然我们打官司的钱和HS赔偿的还要多,但是至少让HS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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