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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仅仅知道“算用人成本”是远远不够的 [打印本页]

作者: 龙潭隐士    时间: 2008-3-11 19:15
标题: 仅仅知道“算用人成本”是远远不够的
仅仅知道“算用人成本”是远远不够的


张文伏工作室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国家政策扶持及多方面努力下,我们才建立今天完善的产业链,来之不易,没有理由在这个时候将它拱手让给越南、印度。为此,建议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对合同期未满的员工,如劳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企业可以通过依法补偿的方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应有所规定。人才、企业只有通过合理的竞争和流动,才能体现出人才的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建议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

我们可以和张茵辩论,去她的企业调研,测算她的用工成本提高了多少?甚至可以在电视台公开PK,在报纸开专栏讨论!有人提出修改条款或暂缓执行,还有人提到‘豁免’……我想说的是,这些人根本不懂法!”
——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

如何保护企业老板的创业热情,这才是根本!如果不能保障企业主的利益,要让企业主拿自己的钱给别人铸造“铁饭碗”、并且动不动就被“扣帽子”,那还不如关门大吉;到时候失业的人会更多,最终受伤害的还是劳动者本身。 用人成本只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如果缺乏有能力的企业主来创业来解决就业机会,那么人力成本无论如何便宜,也会象某些地区因为缺乏市场销路的满山柿子一样。 都会吃不完霉掉,没有用处;因此,关键还是如何让更多的有能力的企业来创造就业机会,而不是关门内耗。
——某私营企业主。

[本帖由龙潭隐士修改于2008-03-12 08:20:21]
作者: 马马虎虎    时间: 2008-3-11 21:28
标题: Re: 仅仅知道“算用人成本”是远远不够的
俺只是工薪阶层。

不过我支持张茵的提议。



现在的官员,没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却专门哗众取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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