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rechard 于 2008-3-4发表的原文
不要分什么自己的车,朋友的车可以停之类的.这个口不能开.
有车乱停就得乱市用重典.
建议贴报纸或划车 [M09]
引用作者 jennyliu 于 2008-3-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rechard 于 2008-3-4发表的原文
不要分什么自己的车,朋友的车可以停之类的.这个口不能开.
有车乱停就得乱市用重典.
建议贴报纸或划车 [M09]
引用作者 peter 于 2008-3-4发表的原文
停车场不足是JJ的一大硬伤,管理混乱是软性伤,基本上是无药可救 [M10]
引用作者 hjy 于 2008-3-5发表的原文
是啊,谁能查证现在骏景过夜的车都是业主的车呢,想多收钱又管理得混乱,不引起民愤才怪呢!
严重BS那些划车的人,过激之举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且侵犯了别人的私人财产,这样的自私报复行为只能证明你和那些乱停车的人一样缺乏社会公德。最多塞个条,贴一下大字报警告一下就可以了,多一点谅解吧,我宁愿相信是很多业主回来太晚了实在无地方可停了也只好见缝插针了。
因为自己经历过这样的事所以有感而言,有一次我停在自家的固定车位前,也不是小区里面的道,也没挡住谁的道竟然也会惨遭如此毒手,被人从车头一直划到车尾。还有一次在等老公的车开出停车位,突然我眼尖看到左前轮后面十公分处有一个东西亮闪闪,捡起来一看竟然是一根两寸长的有点粗的新新的铁钉,如果一倒车,势必就会压到铁钉,扎进轮胎,幸亏被我及时看到。真想把这两次的经历拍下照片放到网上讨个说法,自问在骏景也没得罪过什么人,难道是说骏景无聊的人实在太多?!是那些无聊的保安呢还是一些素质低的业主呢?!我无从考证,我哑口无言!!!
引用作者 winnie 于 2008-3-5发表的原文
以前还发过张业主的停车证,还专门到管理处去办的.但是发现从来没有派上过用场.
形式而已.
我觉得我上班停的停车场就很好.停车证一定要放在车前,如果保安看不到停车证的话,是不会让车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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