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标题: Soul Mate [打印本页]

作者: 寂寞公路    时间: 2008-2-13 11:48
标题: Soul Mate
呵呵。。真是不知道规矩挖。。。可惜这个论坛不支持自己删除帖子。。小憾。。

[本帖由寂寞公路修改于2008-02-18 09:21:44]
作者: romantic    时间: 2008-2-13 21:06
标题: Re: Soul Mate
写得太棒了, 灵魂伴侣是如此难寻.
作者: 旧雨    时间: 2008-2-15 17:38
标题: Re: Soul Mate
年前你的一个帖子,我曾经委婉的提醒过你,类似的短篇,最好归纳为一个帖子,大家欣赏起来,你自己找起来也方便,其中亦有版面的整洁的原因。
楼主,每个人的文字都是用心写出来的,即使是像你说的随意也好,但既然发表出来,就是为了大家一起欣赏,希望提醒过你这一次以后,不会有类似的情况出现。
祝你在心情版玩得开心,写得愉快,今后类似的发帖方式,将不再提醒,直接移贴甚至删除了事,如有不当之处,见谅。
[M29]
作者: 寂寞公路    时间: 2008-2-18 09:24
标题: Re: Soul Mate
另:如果俺还有不符合规定的文章。。请直接删除。。费心了。。呵呵
作者: 旧雨    时间: 2008-2-18 11:21
标题: Re: Soul Mate
引用作者 寂寞公路 于 2008-2-18发表的原文
另:如果俺还有不符合规定的文章。。请直接删除。。费心了。。呵呵


谈不上费心之说。 [M29]
指望互相理解就好。 [M03]
作者: 旧雨    时间: 2008-2-18 21:55
标题: Re: Soul Mate
引用作者 寂寞公路 于 2008-2-13发表的原文
呵呵。。真是不知道规矩挖。。。可惜这个论坛不支持自己删除帖子。。小憾。。

[本帖由寂寞公路修改于2008-02-18 09:21:44]


现在才看到你删除并修改后的首贴。
关于不知道二字,解释如下,记得前不久还问过秋水,是否和你沟通过这样的发帖方式,秋水说沟通过了,呵呵。
之后我跟贴和你又解释了一次,但可能太过委婉,所以,亦算是我的责任。
不管如何,只是对事不对人,希望彼此可以理解,别的客套话也不多说,望仔细想想想,希望最终可以理解。
[M29]
作者: 跳动的云    时间: 2008-2-18 23:03
标题: Re: Soul Mate
看不懂,也不想看懂。 [M01]
作者: 跳动的云    时间: 2008-2-18 23:04
标题: Re: Soul Mate
进来踩一脚,表示来过。
作者: 一个人战斗    时间: 2008-2-19 09:10
标题: Re: Soul Mate
原来这样子啊。
作者: 阿妹几    时间: 2008-2-19 21:39
标题: Re: Soul Mate
进来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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