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景花园业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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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许霆的谜局,似是而非的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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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饺子
时间:
2007-12-20 20:36
标题:
转贴:许霆的谜局,似是而非的盗窃罪!
首先看到的是天涯置顶的投诉广中院的帖子,才知道原来有这么回事.
然后看看论坛,冒出了一些所谓法律人认为许霆判盗窃罪没有任何问题的所谓专业贴.本贴特意就是要看看这些专业贴的笑话的.
大概没有什么人认为许霆的做法是正当的,只是愤慨于量刑过重.很巧,本人也这么认为.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一个帐户,谁有权利对它里面的款项予以支配.根据我们经常在农村的土墙上也能看到的常识: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既然如此,储户当然是有权对其帐户内的存款予以任何操作的.
本案中,许霆帐户中的款也是这样.虽然这个余额是由于系统服务商的过错而造成的,但我们也都很清楚,帐户中的余额就是钱,不信你到ATM机上操作试一下.在法律上,这个也没有任何问题.
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再看下一个.在ATM机上取款,是不是秘密的?我有点想笑,因为承办这个案件的法官在判决时,大概先入为主地想象出了一副许霆偷偷摸摸出现在大街小巷的ATM机前取款的场面.实际上,在自动柜员机上取款根在柜台操作没有任何区别,两者在法律效果上也是一致的.我很难想象,各位储户上帝们叼着香烟穿这拖鞋在柜员机上取款的行为,却变成了执法者眼中的秘密取款.
好了,有了这两个基础,我们就可以讨论许霆取款的性质了.这笔钱到了许霆帐户,确实缺乏合法依据,那么根据民法,这叫不当得利.如果银行及时发现了,首先就可以把帐户冻结或者直接把记录改回去,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假如有部分钱许霆还没有花掉,再银行上门催讨的情况下又拒绝归还,那就没办法了,这小子太倔,按法律他构成了侵占罪.
上面的分析很明白,要么是民事纠纷,要么最严重的也是个侵占而已,何来的盗窃???其实懂点法律的用脚趾头想象就能明白,即使侵占也未必构成,因为他在被催讨的时候已经花掉了.如果你还不明白,我不妨多点耐心举个例子:某人拾到一张去西藏的豪华旅游票,一时不觉悟了就去消费掉了.失主找到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花了,而且现在还是个穷光蛋.难道这就能判他侵占?我看不会,因为这时候不存在拒绝归还的问题了,而实在是无物可还了---在法律上,这似乎叫标的物消灭,是不?
法院为什么要判许霆盗窃罪,而且还量刑这么重,我无从得知,也不想关心.在中国,这种事情多了去了,要整天去研究非累晕不可.我所要说的是,好在现在还有个二审,这案子肯定会有上级法院最终定夺.许霆可怜,大家都支持支持他罢!
作者:
以墨
时间:
2007-12-2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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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转贴:许霆的谜局,似是而非的盗窃罪!
[M02] !!!!!!!!!!!!!
作者:
以墨
时间:
2007-12-20 21:10
标题:
Re: 转贴:许霆的谜局,似是而非的盗窃罪!
[M02] !!!!!!!!!!!!!
作者:
野火
时间:
2007-12-21 10:40
标题:
Re: 转贴:许霆的谜局,似是而非的盗窃罪!
广州中院
作者:
布老虎
时间:
2007-12-23 13:00
标题:
Re: 转贴:许霆的谜局,似是而非的盗窃罪!
下次在柜台取钱的时候注意数清楚了,如果柜台的MM一不小心多给了你钱,你可得赶紧求她收回去,如果你一贪心走了,小心告你抢劫金融机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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