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牧野流星 于 2007-12-14发表的原文
那个帖子确实有点过分,一看就是无聊的低级趣味的大人PS出来的,我已经锁贴并转入灌水版.
每个人眼里的世界因为各种因素都不同,楼主没必要因此将事情夸大,上升到社会体质问题.
体制也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嘛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7-12-14发表的原文
楼主绝对没将事情夸大!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7-12-14发表的原文
还想要宣传这害人的照片吗? [M10]
[本帖由VOLARE修改于2007-12-14 13:14:56]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7-12-14发表的原文
“但是应该还不到LZ所说的法律层面”,
假如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就不能这样说了。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7-12-14发表的原文
与“未成年”**已是犯罪,更何况教唆几岁的“幼童”,而且还拍成照片在网上传播。 [M09]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7-12-14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7-12-14发表的原文
与“未成年”**已是犯罪,更何况教唆几岁的“幼童”,而且还拍成照片在网上传播。 [M09]
引用作者 VOLARE 于 2007-12-14发表的原文
《爆强!街道惊现幼童版《色戒》》的照片假如在西方及香港公开那绝对是违法的,而且警方会追查,但在中国却让它在网上流传,可悲!
这就是中国特色! [M35]
引用作者 junyixuan 于 2007-12-16发表的原文
中国的电影不分级,照片也如此,老少咸宜,不违法。
官僚体制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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