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龙潭隐士 于 2007-11-25发表的原文 大量收购房地产中介店铺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中介店铺,我们都考虑高价收购;具体条件如下: 1、店铺开立时间已经达到或超过2年; 2、目前在岗的中介人员不低于10人; 联系方式:zwf998998@263.net [本帖由龙潭隐士修改于2007-11-25 15: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