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谁主张,谁举证”,既然LZ的前夫陈述了9月23日有小孩在中行前面哭这一事件,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而LZ不应承担。
一般来说,只有极少数情况才会适用“举证倒置”规则,让一方证明其没有作出一些行动,否则早已天下大乱。
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谁主张,谁举证”,既然LZ的前夫陈述了9月23日有小孩在中行前面哭这一事件,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而LZ不应承担。
一般来说,只有极少数情况才会适用“举证倒置”规则,让一方证明其没有作出一些行动,否则早已天下大乱。
引用作者 寂寂山贼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无耻恶劣的男人 [M09] ,MM为什么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去他单位整他?根本都不需要夸大,只要摆出事实就足够了,公家单位,应该还是忌讳的。
引用作者 杜2神仙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楼主还是请个律师吧
引用作者 我心犹莲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杜2神仙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楼主还是请个律师吧
引用作者 萍朵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唉,MM,能否把女儿的监护权拿过来呢?以后就不要跟这种人再打交道了。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这样的证据,并没有那么大的法律效力。
引用作者 我心犹莲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这样的证据,并没有那么大的法律效力。
引用作者 一江秋水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女儿不能做证吗? [M13]
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我心犹莲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quote]引用作者 L148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这样的证据,并没有那么大的法律效力。
引用作者 jiemi_zhou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女儿可以作证,可以证明她爸爸说的不是事实.
[本帖由jiemi_zhou修改于2007-11-20 20:42:24]
引用作者 King Lion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谁主张,谁举证”,既然LZ的前夫陈述了9月23日有小孩在中行前面哭这一事件,他应该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而LZ不应承担。
一般来说,只有极少数情况才会适用“举证倒置”规则,让一方证明其没有作出一些行动,否则早已天下大乱。
引用作者 lqhking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经常看到LZ类似的帖子,都在诉说你和前夫的的种种恩怨,我就不明白,你可以在网上说,为什么就不敢上他单位闹,
当爱已成往事,昔日爱侣以成仇人的时候
女的不能做怨妇,一定要做泼妇………(前提当然是你有理而无愧于心)
唉,缘尽了,空余怨恨在心头!
引用作者 lqhking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经常看到LZ类似的帖子,都在诉说你和前夫的的种种恩怨,我就不明白,你可以在网上说,为什么就不敢上他单位闹,
当爱已成往事,昔日爱侣以成仇人的时候
女的不能做怨妇,一定要做泼妇………(前提当然是你有理而无愧于心)
唉,缘尽了,空余怨恨在心头!
引用作者 eileen 于 2007-11-21发表的原文
楼主开博吧,然后咱们给你弄到天涯上去,让人肉搜索引擎一起帮忙,你前夫绝对会被打败的!看看转正小三事件就知道了。
引用作者 黑夜里的彩虹 于 2007-11-21发表的原文
你说的时间我不在现场,但也可以帮你做伪证! [M04]
引用作者 lqhking 于 2007-11-20发表的原文
经常看到LZ类似的帖子,都在诉说你和前夫的的种种恩怨,我就不明白,你可以在网上说,为什么就不敢上他单位闹,
当爱已成往事,昔日爱侣以成仇人的时候
女的不能做怨妇,一定要做泼妇………(前提当然是你有理而无愧于心)
唉,缘尽了,空余怨恨在心头!
引用作者 looky7415 于 2007-11-28发表的原文
依希记得那么晚上有个小女孩哭着大喊:妈妈,妈妈,我要妈妈” 这就是我看到的,,,,请问这样的画面让人联想到什么,,,两个字“责任”!!!
引用作者 钟鼓楼 于 2007-11-28发表的原文
MM,这样下去对你女儿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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